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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咨询问题:

您好,今年4月27日我驾驶的小轿车与一辆马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我车前部挡风玻璃以及前机盖、大灯等破损,对方牲畜受伤,马车上2人员(都已过60岁)受轻伤住院治疗半个月后出院,交通责任认定我主责,对方次责,对于责任认定双方三日内没有提出异议,对方出院后双方到交警大队调解,交警调解意见是双方损失我承担七成,对方承担三成,我没有意见,但对方不同意,调解失败后还将我和保险公司起诉到法院。

我的损失有1、修车费,2、损坏车膜,3、二次拖车以及此次事故造成我的下年商业保险上调0.25倍。

我的问题是一、可获得法律支持的给对方的赔偿项目有哪些?分别由我还是由保险公司承担?二、我的3项损失我是否可以在法庭上提出来,法律是否会支持我?三、起诉费用谁来承担?四,我在开庭前需要做好哪些准备。

8月4日开庭,盼望早日回复!谢谢您!

A 律师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