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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咨询问题:

您好。

我在一家福利彩票店工作,最开始工作时候老板交给我3000块钱备用金,嘱咐我每天下班时候拿在身上,结果我有一次坐公交车被小偷偷走了,从那天起我就把备用金都放在店里头。

结果昨天早上老板给我打电话说店里的钱全部被偷了,其中有2600块钱备用金,还有10月13号跟10月14日的账老板没有收走,店里的一部手机,店里刮刮奖卖到的现金。

老板已报过警了。

现在我不知道我跟老板责任是怎么划分的。

是我的责任多一点还是老板的责任多一点,麻烦律师指点一下。

谢谢

A 律师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