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
法院审理案件时,在做出判决前,防止当事人(被告)转移、隐匿、变卖财产、依职权对财产做出的保护措施,以保证将来判决生效后能得到顺利执行
具体措施一般有查封、冻结、扣押等
财产保全一般由当事人(原告)申请,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是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100条: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第105条:申请人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担保方式:
担保公司-不但责任银行保函-所需证明材料多自有资产-周转不开、占用资产、资金。
保险责任:
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价格低,不会占用个人资产,并且对每个案件做风险评估,降低保全错误的风险。
保险期限:
本保险的保险期间自被保险人向法院提出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之日起至保全损害之债诉讼时效届满时终止。
赔偿限额:
保单载明的诉讼财产保全的申请保全金额
投保所需材料:起诉状、财产保全申请书、申请人信息(身份证、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身份证)、相关证据。
1 通过律伴渠道购买的保函,如保函费率高于其他渠道,在保函出具之前,投保人可以向保险人申请无条件退保或退补差价。保险人承诺至少选择一种方式妥善解决投保人的问题。但保函出具后,保险人不再接受退保或补差价申请。
2 本保函已被全国2400余家法院认可,并持续更新。保函应用范围覆盖了全国绝大部分法院。
3 全国范围内都设有分支机构,可提供全国范围的送单服务。
4 承保能力充足,担保额度高。
5 一个月内因管辖、撤诉等原因导致保函无法使用,承诺全额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