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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咨询问题:

您好!我从1992至2008在广州一家外资工厂工作,任高管职务;2008辞职后到福建泉州开鞋模加工厂做生意,不到3年时光亏了近150多万元左右,当时共有四个股东,前两年生意不错只是货款难收,慢慢的资金就不能周转了,其他三个股东看到越来越不顺便执意要退股,我们召开内部会议之后便同意了退股的请求,最后我一个人经营这个加工厂,后来艰难的渡过了一年后,这个加工厂我也就转让了,当时我负债80多万。

2011年我便重新找了一份鞋模类的业务工作,从加工厂还没有转让时起,我就开始办信用卡方便资金周转,由于本身负债太多,我从多方面渠道借款还债,从2010到2018间我共计办信用卡及其它贷款金额达30多万元,我利用拆东墙补西墙的方法,苦苦挣扎了8年,结果还是于事无补,我现在已经是无力偿还了,因为这30多万是要付高额利息的,我还欠30多万是借的亲戚朋友的,看上去他们不要利息,但钱还是要还的,现在9家机构天天催款,几乎让我无法工作,好多时候我都想到去寻短见,我现在为了还账两年来我一直坚持上两份班,白天和晚上各一份工作,我的工资不够付利息,在早万般无赖的这种情况下,我想通过法律援助如何解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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