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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咨询问题:

劳动仲裁经调解,由第一被申请方,一次性付清调解款,已过付款期,被申请企业始终未付款,本次申请劳动仲裁,被申请方共三家公司,其中第一和第三被申请方在北京,第二被申请方在厦门。

我去过厦门湖里区法院,法院告诉我付款方是第一被申请方,在北京,所以得去北京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请问申请强制执行一定要去北京法院吗?是或可以重新申请劳动仲裁?

A 律师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