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因生意需要女方借亲戚10万元用于生意经营,承诺给亲戚每年1万元利息,2017年11月份因夫妻感情不和,女方回父母身边,债务未还,互相不联系,也没有经济往来,2个未成年孩子男方带着。
2020年1月份女方拿孩子要求女方回家为由要求回家,男方无法阻止,只能远离,至今期间孩子生活费由男方微信转账于孩子,男方提出离婚,女方不同意,要求把亲戚的债务至今总计15万元还了,才同意离婚,男方目前没有能力还款,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做?男方愿意协议分期还款承担全部欠款,女方不同意。
请问有好的解决办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