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5月底去单位面试,学习了4天,公司说我不合适这份工作,给我结算了学习期间的工资。
可是我不甘心,还要再试试,后来又试了6月份的9天时间,上周五公司还是和我说不合适。
我也觉得没继续的必要了。
加起来16天的工作时间,也没有签合同。
公司是不是要给我交5月和6月两个月的社保?和公司协商之后公司表示5月社保不同意折现给我,6月社保会给我正常缴纳。
请问公司违法吗?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吗,赔偿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