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律师你好,有个事想跟您咨询一下。
9月份我从别人手里转了一家快递公司,当时转的时候简单签了一个转让协议,协议中提到,转让交接完成转让费付清,违约金一万元,但没有详细说明违约事项。
前店主办理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无法转让或者更名到我名下。
因为现在快递物流行业的营业执照归邮政管理局办理。
我这面还欠对方一万两千元转让费没有付清。
这种情况下,我有没有权利追究他把营业执照过户到我名下,或者他有没有什么行为是违约行为,或者我有没有什么行为是违约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