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签订的山岭使用权转让合同,里面说明一条:在乙方使用期限内,因乙方年老问题或健康问题无法亲自经营,由其合法继承人继续经营,直至合同期满。
但乙方在2008年不征求甲方的意见,私自将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合同转买给丙方,试问丙方与乙方签订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